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培育計畫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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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研究推廣組組長 彭懷萱老師,聯絡電話:02-27320800#702。 培育對象: 臺北市公立高中、國中、國小現任正式特教教師。 報名資格: 具備工作熱忱,對於處理特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有意願、能參與團隊工作之現任合格特教教師。 相關訓練背景與資歷(至少須符合下列「訓練背景」或「相關資歷」條件之一,並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具備五年以上特教實務經驗者優先(就讀特教研究所期間可併入年資計算,最多折抵2年)。 培訓模式: 階段一-見習: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得依培育狀況彈性調整
階段二-實作:期限為一學期至一學年,得依培育狀況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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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教師培育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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