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行為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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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待案人數約14人。
自本學年度本服務實施計畫已有修正,請詳見以下說明。轉介前、或有相關疑問,請先電聯本中心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
電話 27320800 #705、706、712 電子郵件 tercebps@ws.terc.tp.edu.tw
計畫目的:
- 協助學校以預防性觀點處理特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 ,及早運用實證有效策略,以積極作為預防行為問題惡化 ,促進學校適應。
- 增進學校團隊成員處理特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專業能力。
服務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高中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 、國中、國小及幼兒園,經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特教學生或疑似特教學生,具有情緒行為問題經學校輔導仍有顯著需求者。
經輔導仍有顯著需求者,定義如下:
必要條件一:學校已針對學生之情緒與行為問題,擬定並實際執行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若為疑似特殊教育學生,建議於教育介入計畫中詳列情緒行為處理策略或支持服務。
必要條件二:國中小學生另須於一年內,曾由學校向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以下簡稱專支團隊)申請下列次級服務。
- 主要困擾為一般情緒行為問題時,須申請過「行為介入諮詢」(舊稱「行為功能介入方案諮詢」),並完成服務。
- 主要困擾為拒學行為時,須向專支團隊申請過上述第一點之「行為介入諮詢」,或是「特教學生適應困難專家諮詢服務醫療場次」 並完成服務。
若已轉介三級服務,但需撤銷申請者(如:行為問題改善、轉學等),請洽本中心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電話 27320800 #705、706、712。

